對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保全公證,使劉先生在一起訴訟中占到先機。2018年底,太原市城南公證處的一起公證,使劉先生充分感受到,保全公證的“威力”。
劉先生經商多年,頭腦很靈活,投資入股多家公司,生意做得風生水起。2018年底,臨近年終,又到了分紅的時間,各家公司都開始對當年的收益進行核算。劉先生投資的一家公司發給他一份2018年度分紅收益表。劉先生核對后發現,這份收益表中的金額和他投資入股的金額不符。多次溝通后,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于是,劉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過程中,劉先生的律師向其建議,應對劉先生和該公司負責人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保全證據,這樣法院才能夠直接認定。于是劉先生來到城南公證處,申請對其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保全證據公證。
公證員告知劉先生,微信聊天內容應當是真實存在,未經過修改的客觀事實。在審核了劉先生的身份證、戶口本和手機號碼交費發票憑證后,公證員為其保全了手機中的微信聊天記錄內容,并出據了公證書。
隨后,在法庭中,劉先生提交了該公證書。法庭很快認定了這一經過保全公證的證據,劉先生得以索回應得收益。
公證員介紹,保全證據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對與申請人權益有關的、有法律意義的證據、行為過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對申請人的取證行為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微信聊天記錄屬于證據中的電子數據。要想讓微信聊天記錄成為合法的證據,并且具有一定的證明效力,必須具備所有證據要具備的三性即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