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1日召開的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上獲悉,2019年,我省將繼續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能力,特別是推進非現場執法能力建設,將“人防+技防”緊密結合,強化先進科技手段應用,探索行業專家參與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
去年以來,我省加強生態環保法治建設,修訂《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正《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重點工業污染監督條例》和《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制定并出臺《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決定》。同時,我省在全省環保系統開展了警示教育和查處違法排污“百日行動”,期間累計查處重點排污單位3044家、行政處罰1.25億元。開展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摸排違法線索14891條。2018年全省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6905件,處罰金額6.75億元,同比分別增加8%和15.5%,查處四類典型案件1857件。嚴格管控環境風險,妥善處置一般突發環境事件15起,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抓實環境信訪,首次開通省級12369環保舉報投訴熱線,直接受理人民群眾環境信訪舉報,并出臺《12369環保舉報管理工作目標考核細則》,全省12369舉報平臺共受理案件17351件,辦結率100%。
據悉,今年我省將落實好國家安排部署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等強化監督,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執法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