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指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所在地,算不算“戶籍所在地”?本報刊登《全省公務員計劃招錄3292人》消息后,不少讀者咨詢一些具體問題。對此,記者采訪相關部門后,給您梳理一份“報考指南”。
有些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指啥?據了解,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同時,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也可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
有考生不清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所在地,算不算“戶籍所在地”?對此,我省明確: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考生要注意改報職位的時間點。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2日后,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3月16日至22日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22日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另外,對于報考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均符合。而且,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