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確保政府規章與法律、法規相一致,市政府對現行有效的44件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3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對4件政府規章予以修改。 廢止的政府規章:《太原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太原市設立大型商業網點聽證實施辦法》《太原市散狀物料密閉運輸管理規定》。修改的政府規章:《太原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太原市戶外廣告陣地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太原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責編:馬騰飛)
為進一步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確保政府規章與法律、法規相一致,市政府對現行有效的44件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3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對4件政府規章予以修改。 廢止的政府規章:《太原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太原市設立大型商業網點聽證實施辦法》《太原市散狀物料密閉運輸管理規定》。修改的政府規章:《太原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太原市戶外廣告陣地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太原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