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春季以來,我省部分地方頻發山林火險火災,造成林地林區林木受損,甚至嚴重人員傷亡。昨日,省公安廳通報,警方目前對23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分別予以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其中包括我市清徐縣一名吸煙引發火災的嫌疑人。同時,警方提醒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增強防火意識。2月3日下午,晉中壽陽縣尹靈芝鎮張靖村發生山林火災。火災系村民郭某等4人上墳祭祖使用明火引燃,公安機關對4人處以行政拘留。3月9日中午,清徐縣東于鎮養天池村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系果子園村村民劉某吸煙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對其刑事拘留。
3月10日下午,忻州忻府區奇村鎮茶坊村西北山林發生火災。火災系路過此地的寧武縣東馬坊鄉輝順溝村村民趙某等5人吸煙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對5人刑事拘留。3月12日下午,呂梁中陽縣寧鄉鎮柏洼坪村棒棒山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由在此墓地修墳的張某等9人吸煙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對9人刑事拘留。3月12日下午,臨汾安澤縣府城鎮桃寨村西上寨村跑馬嶺發生山林火災。火災系村民秦某燒水使用明火引發,公安機關對其行政拘留。3月14日下午,晉城澤州縣大箕鎮東坡村發生山林火災。火災系村民劉某燃燒農地秸稈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對其刑事拘留。3月14日下午,長治沁源縣沁河鎮南石村后山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系村民霍某使用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對其刑事拘留。3月17日下午,陽泉郊區舊街鄉與盂縣南婁鎮交界處發生山火。火災系后山村村民李某抽煙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拘留。
近日,臨汾堯都、鄉寧、蒲縣、洪洞,運城鹽湖,晉焦高速小南站路口附近等地,也接連發生山地山林火險。公安機關對此已立案調查,正在依法追究有關肇事人員的法律責任。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森林是國家寶貴的生態資源,山林植被是生態環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火災是林木林草的大敵,“一點星火,可毀萬畝林海”。北方春季風干物燥,特別是清明祭祖活動導致火險火災隱患增多的嚴峻形勢,警方警示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自覺遵守消防法規、自覺保持防火警惕、自覺愛惜一草一木。堅決嚴禁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堅決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堅決嚴禁沿途過路司機、乘客把帶明火的煙頭拋扔路邊,堅決嚴禁清明上墳祭祖漫火焚燒,堅決杜絕和避免個人活動中的一切火險火災隱患。對違法犯罪,引發火險火災、造成林地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查、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