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次主任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秘書長出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斌主持會議。
會議研究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市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和《關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兩個審議意見,聽取市人大法制委關于廢止《太原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規的情況,研究《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太原市機構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草案)》,確定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的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研究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建議議程。
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們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328件。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關于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的建議”“關于切實改善居民飲用水質量的建議”“關于鼓勵引入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議”等21件涉及教育、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等方面的代表建議被列為今年重點督辦的建議。會議強調,要切實增強做好重點建議督辦工作責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把重點建議督辦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總結以往督辦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對標對表,創新督辦方式,完善辦理機制,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質量。要統籌推進辦理工作。按照代表建議辦理的“時間表”有序推進,讓代表和群眾滿意。要堅持高標準高質量督辦。進一步完善重點建議督辦工作思路,積極與承辦部門和提建議代表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督辦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