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和管理公共設施,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提供行政審批代辦……能干得好這些事項的專業公司、專業團隊或有實力的運營企業,可以成為省內開發區的運營機構。《關于開發區管理和運營分離改革的指導意見》昨日公布,我省將建立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管理運行體制,進一步激發開發區內生發展活力。
開發區明確獨立運營事項(或園區)和運營機構標準,向社會公開選擇合法的、有實力的運營機構。根據運營機構的參與意愿,通過競爭性談判或磋商等方式擇優確定運營機構。開發區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理機構通過與運營機構簽訂運營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開發區整體或局部、或某方面事項交由運營機構管理和運營。
開發區運營機構負責開發區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招商引資服務、資本運作和公共服務等事務。具體包括:投資建設開發區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運營和管理開發區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建立開發區投融資平臺,創新融資方式,調動社會資金,共同投資開發區建設;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提供行政審批代辦,提供法律、會計、審計、稅收等政策性咨詢服務等。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