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水防辦”)下發通知,決定對水環境質量差的呂梁市和水環境質量改善緩慢的朔州市進行區域限批并掛牌督辦。
據生態環境部通報,今年1 月至3月全國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排名全國倒數30個城市中,呂梁市排名倒數第一;全國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變化情況排名后30位城市中,呂梁市排名倒數第一,朔州市排名倒數第三,兩市面臨的水環境形勢嚴峻。
通知指出,鑒于呂梁市、朔州市水環境質量差、改善緩慢,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不力,為確保實現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的目標,我省對呂梁市、朔州市進行全市限批并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兩市政府要把水環境整治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采取超常規舉措整治突出問題,高標準、嚴要求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以實際行動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針對重點工程完工率低、水環境質量控制差的實際情況,迅速在全境流域開展水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境內涉水工業、城鎮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拉單掛賬,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強化工業廢水達標整治、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畜禽養殖和屠宰污染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開展問題整改。同時,科學制訂城鎮生活污水處置方案,制訂近遠期水環境整改方案,近期采用應急措施,堅決杜絕生活污水直排,積極解決流域內水環境安全隱患,實現轄區水環境質量逐步改善。
掛牌督辦期間,呂梁市、朔州市全域暫停受理、審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5月底前要將整改工作方案上報省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每半月向省水防辦上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整改完成后報省水防辦開展綜合驗收銷號,確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