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一定按照規定文明養狗,爭做文明太原市民!”5月14日,家住太鋼118小區的于先生,因為犬只不系繩、未按規定時間遛狗,且沒有辦理犬證,收到澗河派出所給他下達的責令改正通知書。為全力推進我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連日來,公安杏花嶺分局澗河派出所對轄區內無證犬、違規犬、犬傷人、犬擾民等行為開展集中整治,進一步規范養犬行為,維護轄區市容環境和公共秩序。
整治行動中,澗河派出所社區民警對轄區養犬情況進行摸排,切實掌握第一手資料,有針對性開展整治行動;巡邏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規養犬不聽勸阻的,尤其是對群眾多次舉報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犬只傷害他人的,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依法處理。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派出所安排每個警區的警力每日在人員較為密集的市場、廣場周邊開展徒步巡邏檢查,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例如沒有系牽引繩、沒有及時清理犬只糞便、沒有辦理犬類準養證、沒有進行免疫的,責令飼養人限期攜帶相關材料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澗河派出所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海報、LED電子屏滾動播放等形式,向居民講解養犬相關規定、違規養犬的處罰辦法等,樹立依法養犬的法律意識,營造全民共同參與的濃厚氛圍。自犬類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一個月以來,派出所共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11份,現場警告11人,打擊流浪犬21條,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