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4日,生活晨報記者從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獲悉,我省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安排出爐,全省中考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總分為730分。
考試期間將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
每個考點設主考一名,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考點所在學校負責人擔任,可根據實際設副主考2至3名;每考場安排30名考生,單人單桌單行,前后左右距離在80厘米以上;每考場派一名本校主監考,一名外校副監考,是否選派監督檢查員,由各市確定。同考場監考和監督檢查員必須由不同單位人員組成。考生準考證號隨機編排,考場編排情況公布的時間由各市確定。
中考期間,省、市、縣三級分別抽調專人組成巡視團,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市派巡視員由非本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擔任,每考點至少有一名市派巡視員。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巡視團工作,對巡視員指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并按規定及時整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肅考試紀律。考試期間,對違紀舞弊問題,以及因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考場紀律混亂、作弊現象嚴重的考點,各市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各地不得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和科目
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聽力考試占20分)、理科綜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文科綜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歷史75分)。考試科目中“思想品德”為開卷考試,其余各科均為閉卷考試。“思想品德”開卷考試時,考生只準帶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課本。英語聽力考試采用播放錄音的辦法,開始播放時間統一定為6月22日8時30分,不得提前或推遲,錄音只播放一次。考試時間為6月20日、21日、22日,各地不得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和科目。
體育考試項目為3項,分值為50分。其中必考項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為20分,其他兩項由各市確定,分值各為15分。體育考試在文化課考試前完成。理化實驗操作成績10分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10分統一計入中考成績。
考生所填志愿必須是本人意愿
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有關學校,要認真做好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及時將招生政策和辦法、招生學校專業和計劃向社會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高中學校,使每個考生知曉中考招生的有關規定,知曉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專業,知曉如何填報學校志愿。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中考招生政策,暢通往屆初中和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了解中職招生信息渠道,讓更多的社會青年接受中職教育。
要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考生所填志愿必須是本人意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限制、誤導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利誘、脅迫考生更改志愿,如有違反,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考生志愿填報在網上進行,各市須在本市中考招生信息平臺上公布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五年制高職院校、普通中專學校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信息。報考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考生,按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辦法在本市中考招生信息平臺上自主填報志愿。報考五年制高職院校和普通中專學校的考生,在“山西招生考試網”高職中專招生網上服務平臺填報志愿,也可在各市中考招生信息平臺填報志愿。
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對象必須是參加當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不得免試入學;三年制普通中專學校招生對象是應、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年或一年半制普通中專學校招生對象是高中階段及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享受兩種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項計算
臺灣省籍、“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5分投檔。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按下列規定給予優待:公安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中考時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需要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中等職業學校,優先選擇專業,優先選擇校企合作程度較強的訂單班,優先推薦就業。
夫妻雙方及子女均屬農業戶口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報考本縣(市、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烈士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軍人子女(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按下列規定給予優待: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據本人申請,可以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并按照前兩款規定的比例降分錄取。駐晉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范圍之外的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軍人子女需要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課總分相加作為考生的投檔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同時享受兩種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項計算。各類加分對象登記表在考生錄取后,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連同考生檔案一并交錄取學校。
未經統一錄取學生不予學籍注冊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五年制高職院校、普通中專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及職業中專學校(班)的入學備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負責。
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普通高中錄取管理,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錄取數據進行高一年級新生學籍注冊,未經市招生考試機構網上統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五年制高職院校和普通中專學校的錄取工作,在“山西招生考試網”高職中專招生網上服務平臺上完成。實行“學校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五年制高職院校從參加中考的學生中單獨劃線,對總成績達到院校分數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不得免試入學。
普通中專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時可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三年;普通中專學校也可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各類中職學校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一年或一年半。師范類專業和省外學校不得招收免試注冊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