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持續有效減少降塵量,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日前,我市出臺《2019年度降塵考核試行辦法》,對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獎優罰劣。
在京津冀地區及周邊城市中,我市降塵量一直居高不下。2019年 1月起,市政府每月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降塵量排名。為切實調動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揚塵治理的積極性,我市從本月開始,試行降塵考核制度——市政府對月降塵量在國家考核目標9噸/平方公里以內(含9噸)的,實施獎勵;對月降塵量超過9噸/平方公里的,實施扣罰。
據了解,獎罰的具體計算公式為:獎勵金額=[4.5/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當月降塵量]×200萬元;扣罰金額=[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當月降塵量/9]×100萬元;當月降塵量超過13.5噸(國家考核目標的1.5倍)時,以13.5噸計。降塵考核扣罰獎金大于獎勵資金時,多余扣罰獎金上繳市級財政;降塵考核獎勵資金大于扣罰獎金時,不足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負責籌措。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降塵獎勵資金統籌用于行政區域內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項目。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每月對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降塵獎懲結果進行核算,將結果通報各縣(市、區)政府及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并在媒體公布獎懲結果。年終,市財政局依據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獎懲結果匯總情況報告,通過結算統一進行扣繳與獎勵。對降塵量連續3 個月超過13.5噸/平方公里/月或連續3個月在全市降塵量排名后兩位的,我市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約談。 (任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