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獲悉,我省現已出臺《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工作的實施意見》,將針對不同安置方式、不同類型安置區資源稟賦,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加大后續扶持力度。其中,將培訓服務與兜底保障并重,促進有能力和意愿的搬遷貧困群眾就業創業,確保其家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易地扶貧搬遷,是幫助“一方水土養不好一方人”地方的貧困群眾“挪窮窩、改窮貌、拔窮根”的治本之策。搬遷后,我省將大力發展扶貧車間,建立正向激勵機制,扶貧車間帶貧成效要與政策支持相掛鉤,優先安排搬遷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至少一半以上的就業崗位要用于安排貧困勞動力。同時,鼓勵龍頭企業精準對接、因戶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搬遷貧困家庭實施就業幫扶。對吸納搬遷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扶貧車間和龍頭企業,可在減稅降費上給予優惠,通過扶貧周轉金貸款、提供免費崗前培訓、廠房租賃減免、土地出讓地價優惠等方式給予重點扶持。
開展市場用工需求與搬遷貧困勞動力就業意向摸底調查,建立就業崗位菜單、就業狀態清單、勞動力資源賬單和搬遷對象脫貧明白卡,制定一戶一策就業幫扶計劃。建立安置區崗位信息常態化推送機制,送政策、送崗位、送服務,精準推薦就業崗位和職業培訓信息,確保有就業意愿的搬遷群眾至少獲得3個以上有針對性的崗位信息。另外,簡化招用程序和辦法,統籌服務性、輔助性公益崗位,優先安排搬遷貧困人口就業。鼓勵引導各行各業面向搬遷貧困人口提供公益崗位,量身打造護林、護路、綠化、保潔、保安、扶殘助殘、養老護理、水利工程管護等扶貧類、基層公共服務類公益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