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依法對“4·21”利用網絡銷售盜版幼兒教輔材料案進行判決,分別判處姚某、馮某鳳、馮某龍3人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罰金。該案被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等六部門確定為聯合掛牌督辦案件,系近年來重慶破獲的首例利用網絡銷售盜版幼兒教輔材料案。
2021年4月20日,接群眾舉報稱,反映重慶市大渡口區茄子溪片區存在盜版圖書倉庫。接報后,重慶市大渡口區“掃黃打非”辦公室賡即聯合公安、文化執法、街道辦等單位對該倉庫進行檢查,在該公司發現有教輔材料21種,共計出版物45797冊,并且該類出版物還在某購物平臺上進行售賣。
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馮氏兄弟設立印刷包裝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大肆印制、銷售多家企業旗下知名幼兒英語繪本圖書;犯罪嫌疑人姚某在某購物網站開設網店,大量購進該盜版圖書并以正品“優惠”名義銷售牟利。截至案發,姚某從馮氏兄弟處累計購進各類非法出版物共40余噸、涉案金額400余萬元。
(責編:王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