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省稅務局近日制定《關于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簡化申請材料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的指導意見》。有關部門結合實際,編制并向社會公布至少涵蓋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三個環節的企業開辦指南。
在企業設立登記環節,進一步壓縮企業設立申請材料,以內資有限公司為例,其中必備件:《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章程(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表。可選件:“多證合一”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表(涉及“多證合一”企業提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公章刻制方面,公章刻制需經辦人持身份證原件攜以下材料辦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領發票方面,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需辦稅人員攜以下材料辦理:必備件:發票專用章印模;出示件:辦稅人員身份證件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可選件:《授權委托書》(由因身體狀況等客觀原因不能完成實名信息驗證的法定代表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