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薛維柱為太原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薛新福為太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張彤為太原市司法局局長;
竇力奮為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邵社教為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張利為太原市城鄉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康寶林為太原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高屹城為太原市商務局局長;
姚曉蓉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宮殿元為太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崔燕為太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劉劍明為太原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軍華為太原市審計局局長;
李波為太原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張寶軍為太原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郭德魁為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郝淑貞為太原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鄭文明為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趙宏亮為太原市信訪局局長;
孫煒為太原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張曉峰為太原市能源局局長;
姜波為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
薛建明為太原市促進外來投資局局長;
孫泉為太原市大數據應用局局長。
決定免去:
薛建明的太原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李波的太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王東立的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職務。
在這次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中,屬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或者更名的政府工作部門,其原任局長、主任即予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