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月2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舉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及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人民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列席會議。會議作出決定,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時間調整至2月24日。
20日上午,在預備會議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增鎖主持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市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18年,我市環保工作堅持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優先為原則,以水源保護和黑臭水體治理為重點,以重點行業企業調查和試點修復為抓手,持續推進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加強環境保護立法,強化環保執法,嚴打嚴查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省城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18年,市人民政府圍繞全市中心工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強立法和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強化保障舉措,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會議聽取關于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各項籌備工作正扎實有序推進。本次大會的建議議程主要有: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太原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太原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太原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太原市2019年市本級預算;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市法檢“兩院”工作報告;補選;通過市十四屆人大有關專委會更名和設立的決定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其他事項。以上建議議程將提請大會預備會議表決。
會議聽取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審議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有關事項;聽取市人民政府關于人事任免事項的提請報告;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員會關于人事任免事項提請報告的審議報告;擬任命人員作表態發言。
20日下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經表決,會議通過關于調整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另發),召開時間由2月22日調整為2月24日。
會議表決通過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査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公告另發);通過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草案)、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大會列席人員名單(草案)。會議表決通過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稿,通過有關人事任免名單,通過關于接受馮潤春辭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通過關于接受李發平、蕭芬芬辭去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任免名單、決定另發)。
會議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并舉行憲法宣誓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