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我省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36個部門將圍繞任職資格限制、控制及出境限制等方面,通過百余項具體措施聯合懲戒“老賴”。
據了解,《意見》對全省范圍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跨部門、跨行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體制機制作出總體規劃和具體部署。
《意見》圍繞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準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協助查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大日常監管檢查和加大刑事懲戒力度等11個方面,明確了37項懲戒措施。這些措施中,每一項又包含一個或多個具體措施,實際聯合懲戒措施多達100余項,涉及領域涵蓋了政治、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
省高院執行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明確了負有聯合懲戒職能的省直相關部門36家,是目前全省措施最全、參與部門最多、涉及領域最廣的懲戒文件,織就了一張“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網。據悉,全省各級法院還將通過集中公布“老賴黑名單”、直播執行、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開展“懲戒失信,弘揚誠信,促進解決執行難”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守法誠信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