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給黑洞照片打水印惹眾怒——
版權保護請get正確姿勢!
近日,視覺中國因為宣告黑洞和國旗、國徽等照片版權,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消息,歐洲南方天文臺(ESO)回應稱,視覺中國對黑洞照片的版權主張不合法,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系過ESO。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連夜約談視覺中國,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全面徹底整改。
日前,國家版權局表示,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圖片市場版權秩序。此次視覺中國事件只是個體事件嗎?當前網絡版權正在經歷怎樣一場風波?
“勒索式維權”一張照片揭開版權亂象
黑洞照片事件迅速發酵,有網友發現,連國旗、國徽照片都被視覺中國“宣示了主權”,輿論一片嘩然,各官方網媒紛紛發聲。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直接質問:“國旗、國徽版權也是貴公司的?”直指其版權售賣不合理。人民日報官微發聲:避免版權保護陷入“黑洞”,與提倡版權付費一樣重要。新華每日電訊發表評論員文章表示,著作權要保護,“維權碰瓷”不可縱容。
一個號稱以版權保護見長的公司,卻連國旗、國徽都明碼標價,直至公眾發現才匆忙糾正,終究不是簡單一句“審核不嚴”就能搪塞過去的。
此前,許多自媒體投訴視覺中國“打著版權的名義,強行索要高額版權費用,如果達不到要求,就法庭見”,還有人稱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是“勒索式維權”。財報顯示,視覺中國2018年前三季度營收超過7億元。不少網友質疑:這其中有多少是通過訴訟賠償賺來的?
實際上,在版權上動歪腦筋的圖片網站不止一家,有網友發現,同類圖片平臺“全景”,也將國旗、黨旗、黨徽照片及眾多前國家領導人的肖像照片等進行售賣。這些“維權”大戶普遍存在“維權—訴訟—和解—簽約”的維權商業模式,盈利模式備受爭議。
年初,本報及東南網曾就版權糾紛采訪過福建省人大代表陳展弘、省政協委員劉安娟,他們當時就建議相關司法部門從司法務實的角度出發,盡快出臺著作權侵權裁量指導性意見。
頻頻被“碰瓷”自媒體苦“權”久矣
在一位網友的介紹下,記者被邀進一個被告聯盟微信群,群里每個人都在為法院的傳票或者來自同一家公司的起訴書煩惱。一位昵稱為“蘭珈”的網友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法院傳票,顯示2019年5月8日要求被傳喚人到西安接受傳喚,起因是一篇題為《99%的善良,發生在你看不見的地方》的文章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原告為西安一家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要求賠償1萬元。證據目錄里提供了包含作者版權聲明、原文作品截圖、原作者在發文平臺的主體信息截圖、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協議、公證書及發票等信息。“蘭珈”向記者解釋,這篇文章她并非從原告那里轉載,信源標注的是“作者:佚名;來源:網絡”?!疤m珈”在轉載時也按此標注,并注明“圖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如有侵權,請速與我聯絡”,表明自己不是惡意盜文。后來“蘭珈”收到原告公司發來的若干個材料,其中有原創作者出具的《版權聲明書》,聲明該文章為其創作,具有合法著作權,并將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該權利的相關權利等轉讓給北京一家信息公司,而北京這家公司又將《版權聲明書》中所載作品及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原告,即起訴方,西安一家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蘭珈”認為,這是典型的“碰瓷”。
同樣的遭遇也落到了寧德一家名為“草堂國學館”的自媒體平臺身上。近日,該平臺負責人丁先生收到了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傳票,原告為廣州一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跟“蘭珈”遇到的情況一樣,原創作者將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該權利的相關權利全部轉讓給北京一家信息公司,后該公司將權利轉讓給原告。原告要求被告賠償1萬元人民幣。丁先生表示,每年都會收到這家公司從全國各地發來的訴訟狀或法院傳票。
在這個126人的群里,大家普遍感到疑惑的是,他們轉載的是不同平臺不同作者的文章,為什么找來維權的都涉及北京這家信息公司。
潛規則曝光版權官司暗含利益分成
閩南網總編輯李賢斌告訴記者,近年來,一些別有用心的圖片公司以侵權為由,通過各種途徑聯系索賠,漫天要價,索賠不成就訴諸法律,給媒體、企業的正常傳播和運營造成了干擾和困惑。
據介紹,發生侵權的糾紛案例主要表現為:媒體、企業早年轉載的部分自媒體平臺含圖片的內容;媒體、企業轉載使用的未明確或顯著標注水印的圖片;媒體、企業轉載使用的未明確聲明版權的圖片、文字內容。維權方個人占少數,圖片公司占多數,并且出現同一家圖片公司多次維權、間斷性維權的怪異現象。有的案例中,被告方發現,當初轉載來源方包含圖片的頁面時,對方并沒有刊發關于版權轉載許可的聲明,待這些信息被轉載多年后,原作者將圖片版權銷售給圖片公司,圖片公司授意自媒體平臺在內容頁面上添加版權聲明,再進行侵權公證,與專業律師合作維權,共同分配索賠收益。這個過程中,媒體、企業很難事先發覺并采取屏蔽、刪除等有效保護措施?;鶎臃ü僭趯徟袝r,在既有證據面前也無法認定媒體、企業所陳述的事實情況,只能認定為侵權,判決侵權賠償,媒體、企業不得不吃啞巴虧。
有圖片公司曾就同一組圖片,幾乎同一時間對我省同一城市的十幾家侵權公司密集發起索賠。這樣的小規模圖片公司,往往還與律師形成了這樣的默契:事先不支付律師費,索賠成功后,企業、律師間再就所獲賠償金進行分成。這樣的維權方式既降低了小規模圖片公司的維權成本,也誘導一些受利益誘惑的律師參與其中,助長了版權維權的畸形生態。
受利益驅使,個人攝影師一圖多賣的現象普遍存在,圖片公司成立多家公司或授權多家公司分別維權已是行業公開的秘密。
“在我們看來,這些糾紛案例就不是真正的維權案例,而是涉嫌惡意敲詐!”閩北日報社網絡部副主任、大武夷新聞網負責人吳文瀟對此類現象深惡痛絕。吳文瀟告訴記者,這些圖片公司通過線下聯系,要求網站購買為期若干年的VIP賬戶,若愿意購買的話,可以將之前索賠的要求由數千元一張降為幾百元,甚至不再索賠?!爸鳈喾ㄊ菫榱吮Wo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絕不是保護惡意索賠行為,我們也不愿意助長壞風氣,堅決走法律訴訟的渠道,奇怪的是,后來糾紛竟然不了了之!”吳文瀟還發現,對方圖片公司有多起類似案例,都在二審期間撤銷訴訟,雙方達成了和解,很明顯,一些媒體、企業因為耗不起、等不起進行了妥協賠償。(東南網記者 張立慶林先昌馮川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