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市開展《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聯合執法,針對“隨地吐痰”開出第一張罰單,向不文明行為“亮劍”!
全國文明城市是衡量城市整體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綜合性標志,是提升城市品質、改善人居環境的一項全局性、系統性戰略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凝聚起“愛省會、建太原、樹形象”的強大合力,確保創城工作取得實效。
向不文明行為“亮劍”,旨在表明城市文明的塑造離不開嚴格管理,對于那些挑戰社會秩序的不文明行為,就要敢于亮法律之劍。然而嚴管只是手段,其終極目的在于培養市民自覺的文明習慣,摒棄與文明市民社會責任格格不入的生產生活陋習,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樹立對法律法規的敬畏之心,對文明道德規范的崇尚之心。管出來的城市文明,只呈現于一時,而浸透于市民血液、骨髓的文明觀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才是持久管用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一定意義上就是通過監管、宣教,助推市民日常文明行為的固化,進而形成終身遵行的良好生活習慣。
(責編: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