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游,購買含有象牙、紅珊瑚、虎骨、小葉紫檀等物品,若未獲相關部門批準,出入境時被查獲,最高將會被判無期徒刑。7月8日,太原海關召開“打擊象牙走私等瀕危物種”新聞發布會通報:2019年以來,太原海關共查獲通過郵寄、旅檢通道走私和違規攜帶瀕危物種制品情事10起,查獲違規、違法人員11名,查扣象牙制品69件,計1807.57克;查扣紅珊瑚制品7件,計335.4克;查扣硨磲制品3件,計210克。
太原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陸楊介紹,太原海關將打擊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走私作為打擊走私“國門利劍2019”聯合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近兩年,緝私部門針對可能通過旅檢、貨運、郵遞快件等渠道走私入境的風險,大力開展偵查研判,強化情報信息交流和執法聯動,加強對走私線索的深挖擴線,對象牙等瀕危物種走私活動進行有效打擊,年初到現在,共刑事立案偵辦走私象牙制品案件3起,行政處罰案件7起。
“在辦理走私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案件過程中,我們發現案件有著一些共性。”太原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過曉峰介紹:首先是涉案物品以象牙為主,特別是今年已經查獲的3起走私珍貴動物及其制品刑事案件中,全部為走私象牙制品,而且協助其他兄弟海關在太原關區核查、追繳的涉案物品中,也多為象牙制品;同時,走私手段呈現網絡化,走私分子多通過“QQ”、微信等網絡渠道從國外購買禁止進境物品,通過網絡支付平臺支付費用,再通過網絡聯系國內其他買家倒賣,走私違法活動非常隱密,查發取證難度較大;此外,查發地點多為旅檢和郵寄快件渠道,在旅檢渠道,多數為旅客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不經意間攜帶入境,構成違規,從而受到海關行政處罰;在郵遞渠道,多數為偽報品名,故意隱瞞禁止進境物品名稱,構成走私違法,被海關緝私部門追究刑事責任;最后,來源地相對集中,從太原關區近年來查發的案件來看,來源地多為瀕危動物制品監管較為薄弱的非洲、東南亞和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也有從歐洲郵寄入境的部分涉案郵件,但數量較少
鏈接
關于瀕危物種及其制品的那些事
1、我國禁止入境的瀕危物種及其制品,主要包括哪些?
太原海關綜合業務一處宋雷處長介紹海關查獲的非法攜帶進出境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比較常見的有:象牙、硨磲、紅珊瑚、虎骨、羚羊角、鱷魚皮、蟒蛇皮、熊膽、犀牛角等;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比較常見的有沉香木、石斛、小葉紫檀等。
依據物種保護程度的需要,《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將其列入3個附錄之中。現行附錄物種總數達到了34000多種,其中動物5000多種,植物29000多種。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定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將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分為一級和二級保護名錄。如果大家想詳細了解我國所有受到保護的野生物種及相關規定,或要確定一個物種是不是瀕危物種,請咨詢國家瀕管辦或者林業、農業部門,具體參見《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提醒廣大民眾,通過郵寄或出境旅游購買紀念品、特產等物品進境時,需事先了解海關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走私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
太原海關緝私局業務處劉曉治處長: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準許進出口證明書《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我國禁止進出口一切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行為。
對于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瀕危物種及其制品的,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82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7條第二款、9條第一款)相關規定,以走私行為論處,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罰款。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我國自2017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動。個人非法購買、攜帶象牙制品入境一旦被海關查獲,海關將依法予以沒收并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有關規定,一根象牙的價值為25萬元(人民幣,下同),無法確定是否屬一根象牙的,根據其重量核定,單價為41667元/千克。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除情節顯著輕微的,走私象牙行為一律構成犯罪,按照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論處。其中,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數額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