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我省將實施欠薪“冬病夏治”,確保欠薪隱患早發現、問題早處置、歷史陳案早辦結,避免年關“討薪難”年年整治、年年重演。
省交通運輸廳和省人社廳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勞動用工管理的通知》,將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管理工程、誰預防拖欠”的要求,建立預防工資拖欠責任制,依法查處掛靠承包、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全面摸清各自領域內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底數,督促各項目建設單位或企業落實各項治欠保支工作制度,牽頭處理或辦理各自領域內發生的欠薪案件。
省交通運輸廳已在其門戶網站設立“欠薪投訴舉報電話”。在接到投訴舉報后,將第一時間核清事實,收集固定證據,及時處理解決;每起投訴舉報信訪接待事項,均要逐一登記在案,不得遺漏,把欠薪隱患和問題化解在項目、消滅在基層、消滅在萌芽。對不屬于欠薪問題的,要耐心解釋,妥善引導,告知其問題反映渠道和救濟途徑。
同時,通過治欠保支工作責任“雙清單”管理,采用“人盯人、人盯項目”的監管模式,全面推動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工資保證金制度、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和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等,率先落實各項制度措施。
此外,對因欠薪立案查處和逾期拒不整改落實治欠保支制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責任企業,要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并計入企業年度信用評價扣分項;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要從工程項目管理各個環節進行核查,對相關人員追責問責,并建議企業主管部門嚴肅處理項目經理、勞資專管員等相關責任人。
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全部列入“黑名單”,并推送至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