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記者從山西交警總隊新聞中心獲悉: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我省運城市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屬從申請社會救助基金,不到24小時就收到墊付費用33834.5元。據悉,這是新辦法實施后,我省首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成功支付。
10月2日,運城市臨猗縣發生一起交通逃逸案件致受害人死亡的事故,受害人是其家庭主要經濟支柱。當地交警大隊經初審,認為此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范圍,于10月8日開具“墊付通知書”。保險公司接到通知書后立即啟動救助服務流程,第一時間主動聯絡受害人家屬落實情況,收集相關單證手續,在8日晚8時50分受理申請,9日12時,這筆墊付費用完成支付,整個過程不到24小時。
遭遇交通事故,如遇肇事方逃逸,受害人家庭困難沒錢治療怎么辦?
山西交警總隊公布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申請墊付流程:由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實施搶救的醫療機構、提供殯葬服務的殯葬機構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出墊付申請;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請后及時赴醫院或相關機構核實情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提供材料,并配合申請人開具墊付通知書;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請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之內對申請情形進行審核;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證明材料后,經調查審核后對符合要求的,在3個工作日內將搶救費用劃撥至醫院賬戶,將喪葬費用或一次性補助劃撥至申請人賬戶;救助基金管理人墊付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后,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