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時代的到來,公民道德建設與公民素質提升開啟了嶄新的新階段,同時也呈現出新的內涵和更高的追求。
過去的道德建設,更多側重在教育、訓導和移風易俗上,即著力通過打造一種不同于法律的軟約束,來規制人的行為,感化人的心靈,引導人們向上向善,而其潛在目的是維護社會和大多數人的利益,或有助于政府實現有效治理,有助于維護社會秩序,固然其間接目的也為實現人民的利益,但直接的意圖往往成為表現“德政”或有效治理的符號與形式,因而以往的道德建設,常常采取官方主導的、運動式的形式而展開、而推動,人民的主動性和參與性,不無欠缺。
而在新時代的視角下,“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成為關鍵詞,人民的幸福感與獲得感,成為衡量一切政府和政治活動的試金石,由此,道德建設的重心和目的,就不是通過教育、規訓或者感化來勸說人民認同某種道理,效仿某種行為,而是意在通過道德建設來滿足人民對美德的向往,滿足人民在向上向善的實踐中,感悟到真善美,體會到作為人的尊嚴和責任,感受到禮遇與尊重的愉悅,在良好的社會風氣中,分享友善、真誠和仁愛的人情之美。
美好生活固然有賴于物質充沛,但精神與道德生活的適意,無疑是不可或缺的更為重要的方面,因為人是群居的、會思考的理性生物,精神或道德的生活不僅是人所必需的,而且在此方面的滿足,更是切近人性、滋潤人性的;而且隨著人的物質方面的小康,精神方面的需要會更加凸顯,換句話說,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中,精神方面的道德生活追求,會愈發突出和緊要。而精神生活是屬人的,道德活動更是人的活動,因此,突出精神生活和道德需求,也就是在彰顯人的存在和人的價值,所以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滿足人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須提供豐富的精神食糧”。可見,在新時代,人民成為一切的中心,由此,道德建設雖然仍有教育和引導的環節,但根本出發點和宗旨,已轉變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要求。其間,一是包含著政府有責任為人民創造舒心和滿意的人文環境,即即使是政府推動和組織的道德建設活動,其根本目的也在于提升人民生活的舒適度和滿意度;二是包含著道德建設意在抑惡揚善,在豐富的精神生活中,實現自我超越和自我價值實現。總之,新時代的道德建設,重在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而其根本目的是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如果說,以前的道德建設,是以人來證成道德的話,那么今天的道德建設,則是以道德來服務于人、服務于人的美好生活欲求。
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的意義更為深遠和宏闊。顯然,公民道德建設,不僅影響社會風貌和人們的精神狀態,改善民風和社會風氣,提升社會文化軟環境和社會品質,更會形成一種推動社會發展與進步的正能量。人民有信仰,來自于人民有道德,高尚的道德,會堅定并提升人民的信仰,同心同德,眾志成城,使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上緊緊團結在一起,成為推動國家團結和發展的強大合力。人民強則國家強,人民弱則國家衰,中國古代哲學強調“得民心者,得天下”,強調人民如水,“水則載舟,水則覆舟”,人民是決定國家命運的根本力量,人民有高尚的情操、高遠的情懷、堅定的信仰和遠大的理想,國家也就必定有著美好與光明的未來。在此意義上,公民道德建設,旨在鍛造國家強大的基礎,聚結社會興旺的動能,創造民族發展的美好前景。
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也是展示和決定社會文明程度的核心要素。我們所追求的現代化目標,是在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到那時,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將全面提升,中華民族將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為了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將是其間關鍵性的一個環節。因為社會文明的本質,是人自身的發展與進步,而最能生動、切實體現這一點的,是人的“人文化成”,即人的追求至善的努力,人的道德境界和水準,因為這才是最為本質地規定了人之為人的要義。所以,在當代中國社會文明進步的建設實踐中,公民道德建設,既是其間的人文含量,也是標志著其文明程度的內在標尺,更是其成功與否的試金石。
(作者為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化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