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送達電子版式稅務文書,擴大非接觸辦稅繳費覆蓋面;對全省受疫情影響的個體雙定戶,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經營額超過10萬元的統一調整至10萬元以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期間納稅人應納稅款一律不加收滯納金……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推出21條具體措施,最大力度助力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產。
據了解,這一系列針對性強又詳實的政策措施包括落實落細稅收優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用心用情優化辦稅繳費服務,營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辦稅繳費環境;依法依規優化調整稅收管理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3個方面。
其中,不折不扣落實好財政部、稅務總局新出臺的涉及“六稅”“兩費”的12項政策,《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以及各地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出臺的其他支持疫情防控的稅費優惠政策;積極發揮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和匯編的作用;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等;通過績效考評和專項督查等方式,加強對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政策執行不打折扣。
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將全省辦稅服務廳“線下”業務事項優化至電子稅務局“全程網上辦”辦理;拓展網上辦稅繳費范圍;加強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等辦稅繳費平臺的運行維護和應用管理;豐富多元化非接觸辦理方式,在拓展網上線上辦稅繳費服務的同時,積極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其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嚴格辦稅服務廳現場防控措施;實行“隔窗辦理、隔位等候、人流控制”措施;做好廳內監控和問題快速處理;通過線上和電話兩個渠道,拓展“雙向預約”辦理服務;盡量引導納稅人、繳費人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提供線上咨詢;對生產、銷售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辦稅繳費綠色通道服務。
合理調整個體雙定戶納稅定額,對全省受疫情影響的個體雙定戶,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經營額超過10萬元的統一調整至10萬元以下,如月實際經營額超過10萬元的,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申報,確無經營活動的,簡化辦理停業手續,不再報送“發票領用簿”和“未驗舊、未使用的發票”;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后,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納稅人可通過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間納稅人應納稅款一律不加收滯納金;切實保障發票供應;進一步落實“無風險不檢查、無批準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的要求,堅持以案頭分析為主,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桑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