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關于通過差異化收費方式優化完善我省高速公路貨車計費方式的意見》下發,明確我省高速公路貨車計費差異化優惠政策暫定執行至今年12月31日。
《意見》進一步加大差異化優惠政策覆蓋范圍,對行駛太舊、平陽等48個路段的3類貨車給予通行費10%的優惠,對行駛太佳、晉蒙黃河大橋的2類貨車分別給予8%、25%的優惠。《意見》要求,貨車橋梁收費標準繼續延期執行。我省貨車500米(含)以上橋梁收費標準暫定繼續延后至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在此期間,貨車通行我省500米(含)以上橋梁時,繼續享受按道路收費標準計費的優惠。 《意見》進一步完善動態評估調整優化機制。繼續執行關于“設立一年期貨車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和“建立靈活的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調整機制”兩個政策工具,密切關注并跟蹤監測全路網通行量、費的變化。當貨車通行費的波動超過預設閥值,立即啟動貨車收費標準和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鼓勵高速公路經營企業自主或根據有關部門要求,自愿實施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企業自主申報、相關部門審核備案后執行。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