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烏魯木齊市出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七條措施,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同時,促進全市經濟平穩高質量發展。
新疆網訊(記者王暢彤)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烏魯木齊市出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七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同時,促進全市經濟平穩高質量發展。
“措施”從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穩定就業擴大人力供給、全面促進社會有效投資四個方面安全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做到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
“措施”明確,根據企業發展需求和實際困難,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幫扶機制,及時解決企業資金、物流、勞動力等難題。持續用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全年目標任務,密切關注經濟社會運行,統籌調度生產生活要素,擴大有效需求、增加有效投資,全力確保經濟社會發展行穩致遠,竭盡全力把疫情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為確保各項措施高質量完成,我市成立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督查部門將加強重點環節、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工作中作風不實、不擔當、失職瀆職的行為,確保各項舉措要求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