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全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省委、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3月10日零時起將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由二級調整為三級。
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其中,一級響應屬于最高級別的響應。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Ⅱ級響應: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有關成員單位全力開展應急處置。Ⅲ級響應: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生計生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Ⅳ級響應:發生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市、區)(不含省直管縣(市、區),下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級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部門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隨著響應等級的降低,決策層次和緊急程度有哪些變化?
一般來說,一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各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省內應急處置工作;調整為二級響應,由省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調整為三級響應,由市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調整為四級響應,由縣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上一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下級人民政府指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