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半月才能辦結的案件縮短至1天!刑事案件速裁有了新模式?了解一下……

“被告人康某,你在庭前已經表示同意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我院也已經向你們送達了《適用速裁程序決定書》。下面,本法庭將按照速裁程序審理你涉嫌詐騙罪一案,不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3月25日下午,萬柏林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1小時審結康某詐騙案及薛某盜竊案2件認罪認罰刑事案件。

由于疫情防控,案件采用網上遠程開庭方式“無接觸”審理,在萬柏林區法院刑事法庭設審理主場,駐萬柏林區執法辦案中心速裁法庭、檢察室設分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通過遠程視頻參與了庭審,案件當庭宣判,并啟用表格式判決書當庭送達。
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査完畢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到法院審理當庭宣判。按照一般流程,原本需要約一個半月才能辦結的案件,現在用時縮短至1天,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全省首家執法辦案中心

近日,萬柏林法院與萬柏林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出臺了《萬柏林區執法辦案中心速裁案件工作流程(試行)》,并按照“物理集中、規范管理、功能聚合、服務實戰”的思路,建成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執法辦案中心。
在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前提下,簡化辦案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認罪認罰速裁案件,把握在24小時以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
快速偵查快速起訴集中審判當庭宣判

在執法辦案中心,萬柏林區公安分局在完成偵查工作后,及時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區檢察院在執法辦案中心設立派駐檢察室,強化對刑事案件的全過程監督,規范了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過程;區法院在速裁法庭對適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進行審理;區司法局安排法律服務工作站駐點律師為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
公安機關快速偵查、檢察機關快速起訴、法院集中審判并當庭宣判,進一步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審判效率,節約了刑事訴訟的司法資源。
程序簡化但被告訴訟權利不減

刑事案件進入速裁程序,雖然程序簡化了,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沒有減,而是更加突出保障其合法權益。
被告人的知悉權、程序選擇權、獲得法律幫助權等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實現了司法公正與效率在一個更高水平上的融合。
圖片由萬柏林區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