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記者從婁煩縣委宣傳部獲悉,為積極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該縣出臺七大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與企業一起共克時艱、共渡難關。
一、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
對受疫情影響的經營住宿餐飲、物流運輸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根據情況提供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
對有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尤其是2019年度省級扶貧龍頭企業、省級扶貧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酌情提供信用貸款支持。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無還本續貸率、無抵押擔保信用貸款率和中長期貸款增長率。
二、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適當下調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降0.5個百分點。
在2020年2月份和3月份,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利息超出自身成本以上部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返還貸款企業。
三、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
根據疫情受困企業申請,調整結息方式,對采用按月結息的,可調整為按季結息,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延期或續貸,金融機構系統無法辦理續貸的,可將還款期限延期,延期期間按原利率執行。
四、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于在疫情期間新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10人以上并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10萬元。
五、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自2月1日起三個月,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前兩個月房租免收,第三個月房租減半,并減免部分物業費。對于其它物業承租的中小微企業,至2019年底繳清以前年度物業費的,減免企業2020年物業管理費總額的10%。
六、減免中小微企業稅費和延期繳納稅款
對全縣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小微企業,免征2020年2月到6月的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依法及時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七、降低企業發展運營成本
涉及中小微企業供水、供暖、供氣等市政服務事項,疫情期間暫停抄表收費,保證企業正常運行,待疫情結束后統一結算。
從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按照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標準計算出的應收電費,實際按照95%進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