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20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為營造“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社會氛圍,打造“太原好司機”品牌效應,倡導文明駕駛理念,激勵引導廣大駕駛人遵章守法、文明駕車,市公安交警支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0年太原好司機”評選活動,努力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深入傳播,形成人人爭學典型、爭當典型的良好氛圍。
評選活動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候選人推薦起止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2020年太原好司機”評選對象為持有太原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齡3年以上的全市公交客運、出租客運、危化品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的車輛駕駛人。
評選標準為近3年來無道路交通違法或記分記錄(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無行車安全責任事故、無違反行業管理規定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遵守行業服務規范,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取得從業資格證并從業滿3年,無道路運輸違法違章記錄或誠信考核不良記錄,出租車駕駛人取得出租汽車服務資格證并從業滿3年,無不良營運記錄,公交汽車駕駛人累計安全行車達30萬公里,無查實有責投訴記錄,熟悉道路交通安全、道路運輸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帶頭參加駕駛人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支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駕駛經驗豐富,遵章守法,文明駕車,規范操作,認真進行車輛日常檢驗、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容整潔;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社會責任感強,在同行中具有良好影響和聲譽。
評選結果揭曉后,獲得“太原好司機”榮譽稱號的文明駕駛人,將在太原交警支隊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公布,使全市駕駛人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