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星等同志提出,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請求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職務。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根據政協章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接受張明星等同志的請辭。
一、接受張明星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主席、委員職務;
二、接受任磊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副主席、委員職務;
三、接受馮霞、陳遠新、雷學東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副主席職務;
四、接受劉建中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秘書長職務;
五、接受胡祖泉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研究室主任、常委、委員職務;
六、接受高波、張霞、王秀麗、武映文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常委、委員職務;
七、接受朱蓉、張炎魁、潘保歡同志辭去政協第十三屆太原市委員會委員職務。
(責編:張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