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擴大文明交通綜合治理成效,4月29日,“三縣一市”小街巷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正式啟動。
“三縣一市”小街巷治理分五個環節、三個階段推進。第一環節是摸底數,組織鄉鎮開展摸排,確定治理目標;第二環節是定方案,由鄉鎮召集交警大隊、派出所、行政執法等部門共同研究,征求意見,形成治理方案;第三環節是劃標線,落實經費和施工單位,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國家標準組織施工;第四環節是建機制,對完工的街巷,以鄉鎮為主,建立和落實“路(街)長”制長效管理機制;第五環節是報驗收,縣文交辦提出驗收申報,市文交辦組織實地檢查驗收,并下達驗收意見。預計5月底前完成摸底統計、懸掛公告牌、制定治理方案等工作;6月、7月進行施工,力爭完成80%至90%的小街巷治理任務,并進行檢查驗收;8月底,完成剩余部分并全部驗收。據悉,“三縣一市”小街巷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將建立政法委書記(政協主席)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縣長為具體責任人,鄉(街)書記、主任為主體責任人,派出所所長、交警中隊長、行政執法中隊長為執法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層層壓實責任。同時,城管、規劃、交通、公安、教育、醫院、環衛、住建各方力量,將統籌組織安排,聯合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