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從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實施降塵揚塵污染防治管控的負面清單已于日前下發,此類負面清單系我市首次發布。其中明確,各類施工工地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立即停工整治:現場監測PM 10小時值達到250μg/m3以上;群眾舉報揚塵違法違規行為經核實2起及以上;市整改辦督辦通報2次及以上。
包括拆遷工地、土方作業工地、建筑工地、綠化工地、水利工程工地、市政工地等,均一一列明不能觸碰的“紅線”。如拆遷工地、土方作業工地,如果沒有進行濕法作業,工地出入口沒有設置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裝置或有沖洗裝置但不使用,渣土及建筑運輸車輛存在無證拉運、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沿途拋撒、不在指定地點傾倒,只要有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便要求立即停工整治。對建筑工地、綠化工地、水利工程工地等,則給出一天的整改期限——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立即停工整治。
對渣土運輸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也一一列明“負面清單”。如明確渣土運輸中出現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渣土車輛所屬運輸企業暫停運輸半個月:檢查發現無渣土營運證2起及以上的;檢查發現渣土運輸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2起及以上的;檢查發現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沿途拋撒、不在指定地點傾倒等行為2起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