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工信局發布消息,按照《太原市工業轉型升級發展資金疫情期間規上企業復產增效獎勵辦法》有關規定,我市啟動2020年一季度疫情期間規上企業復產增效獎勵申報工作。
據介紹,申報對象包括:太原市域范圍內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2020年一季度太原市統計部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名錄庫(已列入年度淘汰關停計劃的企業除外)。具體獎勵標準為:今年一季度,產值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10%以上(含10%),獎勵20萬元;產值1億元~10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10%以上(含10%),獎勵50萬元;產值10億元~50億元(含5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5%以上(含5%),獎勵100萬元;產值50億元~100億元(含10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5%以上(含5%),獎勵200萬元;產值100億元以上的企業,產值增速5%以上(含5%),獎勵300萬元。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須從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中打印帶水印的2020年3月“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報表,打印時將內容打印到一頁紙上,加蓋企業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簽字后,連同“疫情期間規上企業復產增效獎勵申請書”和“承諾書”,提交所在地縣(市、區)工信局、開發區工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市工信局同有關部門聯合對通過初審的企業進行審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