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河流排污口水質不達標,部分排污口存在溢流、復流現象……5月21日,晉源區檢察院發布消息,該院聯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拉網式”調查走訪中,發現兩類涉及入汾水體污染的公益訴訟線索。
晉源區境內除冶峪河、風峪河兩條主要汾河支流外,還有清水河、柳子沙河、南峪沙河、南部退水渠、排洪溝等水體匯入汾河。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根據省檢察院“4+1”公益訴訟專項活動要求和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會議安排部署,晉源區檢察院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晉源分局,就轄區內入汾支流和排污口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拉網式”調查走訪。
經摸排走訪,檢察院共發現兩大類涉及入汾水體污染的公益訴訟線索,主要包括:部分河流排污口的水質不達標,一些企業生產排放的污水沒有經過專業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就隨意排入河流;部分排污口仍存在溢流、復流的現象,一些排污口因下雨以及排污管道堵塞而導致污水溢滿流出,對河流水體造成污染。
目前,兩部門已就入汾水體排污口問題進行了討論并梳理。下一步,檢察院將繼續加大調查核實力度,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為促進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實現“治山、治水、治氣、治城”一體化推進,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貢獻公益訴訟力量。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