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人社廳印發《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為提高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服務能力,規范辦理提前退休行為,今后將實行參保單位、政府雙公示制度,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我省明確,各參保企業應于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對符合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職工,下發填報《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表》,由企業進行匯總填報《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由企業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勞動人事)部門的具體經辦人員和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本企業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有條件的還應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同步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并將公示情況拍照形成電子文檔與公示表備查,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公布電話受理投訴舉報。對群眾投訴舉報的人員,暫緩上報或審批(核),進行調查核實。
同時,我省建立問責機制,對違規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將嚴格按照社保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負有責任的企業和個人,要列入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