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月實施的“禁痰規定”,6月3日,小店區城管局南站中隊執法人員對一名進站前隨地吐痰的男青年開出100元的罰單。
當天上午9時許,南站中隊執法人員在南站東、西兩個廣場巡查值守時,發現在南站西廣場進站口附近,一名男青年摘下口罩隨地吐了一口痰。執法人員隨即上前,認真宣講了“禁痰規定”。
“同志,你好!剛剛你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了,違反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定》的相關條款,你需處理掉地上的痰液,并接受100元罰款。這是你的處罰決定書和罰款收據,請你收好,謝謝配合。”經過執法人員勸誡,男青年對自己隨地吐痰的行為表示愧疚,用紙巾擦掉地上的痰跡并扔進垃圾箱,最終接受了處罰。6月1日和2日,南站中隊執法人員也曾開出隨地吐痰罰單,經過執法人員的宣傳和勸誡,乘客的不文明行為明顯減少。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