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我市舉行調整太原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聽證會。聽證會參加人共20名,其中消費者參加人10名,專家學者2名,經營單位參加人2名,人大、政協(xié)、政府相關部門參加人6名。會上,各位成員對于收費標準聽證方案充分發(fā)表了意見,總體上同意定價一方案,并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
成本倒逼漲價
“根據我國相關規(guī)定要求,2020年底前實現國家要求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污水處理服務費的目標,即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太原市發(fā)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省除我市以外的10個地級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均已調整到位。”我市污水處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我市現行的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是每立方米0.5元。但近年來,我市城市污水處理量逐步增加,同時受動力、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以及污水處理標準的升級提高,污水處理運行費用也大幅增加。通過對北郊污水處理廠、城南污水廠、晉陽污水處理廠2017年至2019年運營情況進行成本監(jiān)審,確定北郊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定價成本為0.78元/噸;城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定價成本為1.02元/噸;晉陽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定價成本為1.26元/噸。通過加權計算,上述三家公司近三年污水處理平均成本1.12元/噸。
兩套調整方案
會上,市發(fā)改委給出了兩套調整方案。
方案一: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將我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提高到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擬定我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每立方米增加0.45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95元,上調幅度為90%。
方案二:結合成本監(jiān)審結論,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擬定我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每立方米增加0.6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10元,上調幅度為120%。
我市發(fā)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調查了解,我市居民用水量平均每戶每月為7立方米,按“階段式”水量統(tǒng)計,一級水量用戶(每戶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及以下)占全市用戶的92%;二級水量用戶(每戶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以上至13.5立方米)、三級水量用戶(每戶每月用水量13.5立方米以上)占全市用戶的8%。
“按照方案一,我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每立方米上調0.45元,按每戶每月一級用水量計算,每戶每月增支不超過4.05元,年增支不超過48.6元;按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計算,每戶每月增支3.15元,年增支37.8元。”這位工作人員說,“按照方案二,我市城區(qū)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每立方米上調0.60元,按每戶每月一級用水量計算,每戶每月增支不超過5.4元,年增支不超過64.8元;按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計算,每戶每月增支4.2元,年增支50.4元。”此外,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的影響,對我市低保家庭用戶給予優(yōu)惠,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做調整,仍按原收費標準收取。在兩套調整方案中,大家總體上選擇了方案一。聽證會參加人認為,居民污水處理費用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民生問題,既要考慮污水處理企業(yè)的發(fā)展,更要考慮廣大居民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