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知道,辦理居住證,竟然能享受這么多的權益!”9月26日上午,在龍潭公園聽了民警的講解后,我市外來人員張先生當即表示,會很快前往所在轄區辦理居住證。

9月16日至10月16日,太原警方在全市開展租賃房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宣傳月活動。
全市公安派出所民警采取上門宣傳、現場宣傳、廣告宣傳等多種方式,邊登記邊宣傳,使出租房主、流動人口能夠真正了解我市租賃房屋、流動人口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增強房屋出租人、流動人口的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9月26日上午,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本轄區主要街道、繁華商圈等人員流動性大的場所集中統一開展現場宣傳活動。
活動當天全市共設置中正天街、湖濱廣場、龍潭公園、萬象城等38個宣傳點,出動警力260余人次,設置展板86塊,發放宣傳資料8900余份,現場提供咨詢服務370人次。
活動現場,民警通過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現場為群眾答疑解惑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租賃房屋的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解讀,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下一步,太原警方將進一步推進電子居住證的推廣使用、卡式居住證升級換代、卡式居住證加載公交社會服務功能、居住證“綠色通道”等工作的深入開展,以社會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夯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基礎,全力構筑流動人口犯罪防控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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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以來,按照省公安廳的統一安排部署,太原警方創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載體,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使用電子居住證。
電子居住證是在傳統紙質或卡式居住證基礎上,充分發揮大數據作用,依托山西公安“一網通辦”平臺,為流動人口提供的居住證電子版證件。推行使用電子居住證后,實行紙質或卡式實體居住證和電子居住證并行的模式,電子居住證與實體居住證享有同等效力,流動人口持有電子居住證與持有實體居住證享有同等待遇。
對流動人口來說,辦理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是自身享有必要的社會服務和權益保障,辦理居住證(電子居住證)后,即可享受居住地相應的勞動就業、子女入學、證照辦理等權益和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