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不買房,一年又白忙。”眼看著2020年已經進入倒計時,開發商為回籠資金不僅推出了多項優惠措施,也加大了宣傳促銷攻勢。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部分購房者開始躁動,準備出手買房。對此,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買房不要慌,別信虛假廣告,要認準“五證”再出手。
首先,買房者要警惕開發商虛假廣告宣傳。開發商常以“贈送面積”吸引購房者,但實際贈送的可能是公用面積,購房者若獨占可能面臨法律糾紛。除了“贈送面積”,常見的樓盤宣傳噱頭有“地鐵房”“學區房”“綠色美宅”等,如果開發商不將宣傳內容寫入購房合同,權益就難以保障,購房者一定要多加留意。此外,樣板間往往是開發商下大功夫精雕細琢的產物,部分樣板間利用燈光、擺件、特制家具等,營造一個完美的空間,而實際交房時的房屋間隔、高度、尺寸、裝修標準、采光等可能與樣板間不符,購房者最好去項目的實體房看看。
其次,消費者購房時,一定要購買“五證”齊全的房子,這樣才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購房過程中,很多市民最為關注的就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認為有這個證就可以了,但往往會忽略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范圍,也就是預售樓棟明細。“必須看清楚樓盤是全部樓棟都獲批預售,還是只有部分樓棟獲批,房管部門對于項目銷售現場的信息公示內容和格式有嚴格的規定,購房者可以在展示臺和公示欄進行翻閱、查看。”省房協相關人士稱,要看清是否所有樓棟都已五證齊全。比如,某新樓盤共有十五棟樓,購房者要看清楚是所有的樓棟都取得預售許可證,還是僅有幾棟取得預售許可。如果是分期開發樓盤或按樓號辦理的預售證,開發商不能銷售超出預售許可范圍的樓盤或者房屋,否則屬于違法銷售。
此外,就是一再強調的定金與訂金,買房時,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銷售商玩的文字游戲。一般來講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訂金則可以退。定金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訂金則是一種“意向金”,給付成功后,如發生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退還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