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2020年12月份“2+26”城市的降塵量數據和排名,我市降塵量下降至3.3噸/平方千米·月,在28個城市中,排名第六。

降塵量公布從2017年開始,有數據統計以來,我市在2018年5月降塵量最高,達到25.7噸/30天·平方公里。2018年平均降塵量為16.9噸/30天·平方公里。隨著降塵污染控制工作深入開展,我市降塵量逐步下降。
2019年4月起,我市降塵量連續7個月退出“2+26”城市倒數第一,其中:7月—10月與2018年同比降幅最大,均達到50%以上,分別下降了52.3%、55.3%、73.0%、75.3%。10月降塵量為3.7噸/平方公里·30天,首次降至4以內,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五。
2020年3-12月(1月、2月受疫情影響無數據),我市降塵量平均為6.84噸/平方公里·30天,比2018年下降60%。3月、5月、6月、8月同比降幅4次排名全國“2+26”城市第一。7月以來連續6個月在9噸以下,一舉摘掉了最“土”城市的帽子。2020年12月份,我市降塵量3.3噸,是有統計數據以來第二次降至4噸以下,也是有統計數據以來的最小值。在12月份“2+26”城市平均降塵量上升13.3%的情況下,我市下降13.2%的成績實屬難能可貴。
降塵,又稱“落塵”,是指能夠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氣顆粒物,其粒徑在10微米以上,指標計量單位為一個城市每平方公里每30天收集到的降塵量為多少噸。由于降塵來源廣、范圍大、成分復雜,因此,對百姓生活和身體健康影響較大。
2020年,我市從六個方面開展降塵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各類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對全市1185個工地嚴格落實建筑施工“六個百分百”要求,各部門積極開展監督監管,降低揚塵污染強度和時間;
二是工業企業揚塵污染防治。全市重點揚塵企業全部完成治理,監管企業4700多家次,對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迅速整改,必要時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三是道路維修養護工程。整治裸露地面172公里;
四是渣土場揚塵控制。對工地開展了走航監測,利用科技手段監督揚塵污染,執法人員隨車同行,現場督促問題整改;
五是加大道路清掃、灑水,加大濕掃力度,實現全天候清掃保潔;
六是加大散裝物料運輸監管,對遮蓋不嚴、沿途拋灑等行為嚴加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