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將對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在鄉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重點優撫對象、見義勇為者、享受40%救濟對象等重點救助對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眾,執行參保分類資助、基本醫保普惠、大病保險傾斜、醫療救助托底等保障政策。
參保分類資助
按照新的參保分類資助政策,2022年至2025年,我市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標準定額資助;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準9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2022年定額資助標準為288元。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由財政按政策給予全額資助。
此外,自2022年起,特困人員將給予全額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在鄉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重點優撫對象、見義勇為者、享受40%救濟對象按個人繳費標準8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若低于280元則按280元資助;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個人繳費標準5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2022年定額資助標準為160元,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基金負擔。
完善大病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難群眾實施傾斜支付,起付線降低50%;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報銷比例提高到80%,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頂線;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難群眾報銷比例提高到78%,封頂線按大病保險現行規定執行。
夯實醫療救助
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我市住院救助分段支付和最高救助限額政策,執行全省統一的醫療救助待遇政策,特困人員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由醫療救助給予保障。
返貧致貧人口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省內住院單次目錄內費用綜合支付比例達不到90%的,救助到90%。城鄉低保對象及其他重點救助對象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6萬元。經三重制度支付后,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傾斜救助。
完善門診醫療
自2022年1月1日起,納入全省統一的門診慢性病病種保障范圍的特困人員、城鄉低保等重點救助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政策范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員按60%、城鄉低保對象等重點救助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按30%的比例給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實施醫療救助,限額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
符合享受門診特藥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員、城鄉低保等重點救助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特藥保障范圍內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員按20%,城鄉低保等重點救助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