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集資形式愈加多樣,手段更加隱蔽,一些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集資詐騙的陷阱相繼被曝光。就此,山西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11月16日發布警示案例,并提醒市民不要落入“高額回報”陷阱。
據介紹,教育培訓領域常見的非法集資手段主要有兩種:一是預付費經營模式,推出課時贈送優惠,即學員需一次性預交一定的學費,或者購買課時套餐,交的錢越多,贈送的課時越多,甚至承諾到期返還本金;二是打著投資理財的旗號,推出教育培訓等相關投資項目,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還發布了警示案例。何某注冊成立某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經教育、金融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何某讓公司業務員到廣場、公園、步行街等人群聚集地宣傳其“學習卡”教育投資項目,承諾投資者購買該項目后,每月可獲得2%的利息,年收益24%,到期后返還全部本金。何某將吸收的公眾存款存入個人賬戶,并自行使用。截至案發,該公司吸收資金近1.68億元,涉及2000余名投資者。法院審理認為,何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以投資項目為名,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其行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屬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且數額巨大,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此,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在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一定要看清其經營資質和經營范圍,對于教育培訓機構的超范圍經營行為,如存錢、贈課時費、到期還本金等經營模式,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