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西省住建廳消息,如何保證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合理利用和有序開發,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綜合承載能力,《山西省關于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從開展普查、系統化建設、更新管護、智能管理等多個方面作出規范,并分階段提出了到2023年底前和到2025年底前的目標任務路徑圖。
《實施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推進各項工作落實,首先是開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全面清查現狀,獲取準確的設施種類、構成、規模等基礎數據。利用普查成果,建立設施數據即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的信息平臺,滿足設施規劃建設、運行服務、應急防災等工作需要。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設施普查,摸清底數。
其次,有序開展城市地下空間資源調查和評估,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廣地下空間分層使用,合理部署各類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的布局和規模,實現高效安全運行和有效集約利用。定期檢查、巡查、檢測、維護,逐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后的城市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
再次,運用5G、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等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設施智慧化建設和改造,逐步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感知網絡,探索建設路面塌陷隱患監測感知系統,提升運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監測預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