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受市政府委托,太原市審計局局長閆曉紅向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一次會議作了《關于太原市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全面反映了整改工作總體部署、整改工作推進情況、整改措施和成效,以及后續工作安排。
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審計委員會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各級各部門高質量整改到位。市審計局堅持揭示問題與推動整改并重,出臺相關制度辦法、建立工作臺賬,持續跟蹤檢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整改要求,堅決扛牢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逐項分解任務,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全面整改。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取得較好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16項問題,已整改76項,部分整改40項。各級各部門單位通過整改,上繳國庫1321.22萬元、統籌盤活資金83.09億元、促進資金撥付23.79億元、股權登記15億元,健全完善相關制度13項,追責問責3人。
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審計機關將印發《督促整改通知書》,持續督促有關縣(市、區)和部門單位聚焦未整改到位問題,深入分析原因,著力解決難點堵點,促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規范管理;對整改效果不佳的問題,市政府將納入政府“13710”系統督查督辦,并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部門的溝通聯系,持續檢查跟蹤問效;對拒絕整改、虛假整改、拖延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問責,確保審計查出問題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