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江蘇省蘇州市在高風險崗位(進口物品)人員例行檢測過程中發現1例新冠病毒檢測陽性,2月14日又報告7例確診病例和1例無癥狀感染者,疫情在當地傳播和外溢擴散的風險較高。為嚴密防范疫情輸入風險,保障廣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太原市疫情防控辦緊急提示:
一、自1月30日以來有江蘇省蘇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酒店報告;各社區(村)、單位要對本轄區、單位的人員立即開展主動摸排,實施管控措施。對1月30日以來有蘇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回后要立即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做好14天健康監測,不參加聚集性活動,納入社區管控。如疫情風險等級進行調整,按照省疫情防控辦《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晉疫情防控辦發〔2022〕18號)執行。
二、有其他省外低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并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不適癥狀,做好個人防護,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和排查,如實告知旅居史和接觸史,就醫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公路交通防疫檢查站點和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等交通場站要落實“第一落點”管控責任,嚴格執行測溫驗碼,對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員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點的核酸檢測點進行采樣檢測,并落實檢疫信息登記。
四、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各項疫情防控規定,返并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關準備,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區。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動做好防護,堅持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等良好衛生習慣。
五、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群眾,在沒有接種禁忌癥的情況下,請到就近的接種門診盡快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種后滿半年盡快接種加強針。
六、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不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引起傳染病傳播或嚴重傳播風險,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