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繳存職工通過柜面申請辦理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業務時,除了需要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指南》等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外,還應當配合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信用報告》對提取申請中相對應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記錄進行審查核實,如征信不良,則無法提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與多家商業銀行實現了商貸數據的連通共享,開通了通過“手機公積金APP”辦理提取的業務渠道,鼓勵繳存職工通過線上渠道申請辦理提取業務。對于其他尚未實現商貸數據共享的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正在加快推進,將盡快實現所有商業銀行商貸數據的連通共享,為繳存職工提供更加全面的線上業務。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醒廣大繳存職工,請維護好個人征信,以免影響公積金的貸款和使用。
(責編: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