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太原市市場監管局、太原市酒類行業協會聯合汾酒集團市場稽查中心工作人員對太原市酒類市場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圍繞中國消協組織提出的“共促消費公平”的消費維權主題,針對當前消費者對高質量、高品質酒類食品的新需求,以檢查標識標簽為切入點,以查驗進銷貨票據為手段,以開展白酒新標準宣講為依托,嚴查“三無”產品等不規范標注酒類標簽標識的行為,嚴查不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的行為,嚴查售賣“金箔酒”的行為。

在個別超市的貨架上,檢查人員發現了地址標注不實、名稱標識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在進一步的對不合規產品進貨票據檢查中還發現存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履行不到位的情況。針對這些問題,檢查人員讓經營者簽字確認了太原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飛行檢查記錄表,以備落實下一步的跟進整改情況,并依法責令經營者先行下架,限期整改,確保經營的酒類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去向可循。
采訪中還了解到,根據我國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粉既不是食品生產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更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酒類經營者不得采購銷售“金箔酒”等含金銀箔粉的酒。

在三天的專項執法期間,執法人員、行業協會負責人還就即將實施的《白酒工業術語》和《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進行了重點講解、深入解讀,引導廣大經營者主動對標、客觀宣傳,讓消費者通過標簽標識理性做出消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