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回應消費者對高質量、高品質酒類商品的需求,認真踐行今年“共促消費公平”的“3·15”主題,3月11日,我市舉辦酒類行業“共促消費公平”座談會。
“不規范標注酒類標簽標識”“部分酒商采取搭配銷售、設置門檻、強制銷售”……會上,太原市市場監管局對部分酒類違法違規生產及銷售行為進行了介紹,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一些酒類企業依然在商標上打著“內供”“特供”等明令禁止使用的名稱,還有些企業刻意隱瞞生產地址,企圖逃避監管。此外,一些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不按照最小銷售單位銷售,甚至有廠家生產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金箔酒。還有些經銷企業不履行進貨查驗與記錄制度,缺乏相關的證明文件,無法確保經營的酒類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去向可循。
在座談會上,我市10家酒類企業代表共同發起酒類行業共促消費公平的自律承諾,表示將自覺履行生產義務,杜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