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明確: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參照公辦學校政策執行,寄宿制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課后服務費。
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費、住宿費、課后服務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對于課后服務收費,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適用于非寄宿制學校為解決中小學生“放學早、接送難、無人管”的問題所提供的服務,參照我市公辦學校政策執行。課后服務推行“5+2”模式,即學校每周開展5天,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初中最多可延長至20:30。收費標準為1.7元/人·小時。中小學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性原則,由學生和家長自愿申請,學校統籌安排,統一組織。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下浮。收取費用要按學期向學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責編:田洲)